2006年11月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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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借款抵押的竟是赃车
警方提醒: 以车辆作抵押的应到车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
袁志琦 孙之系

  在宁波江北开干洗店的江西人阙先生怎么也没想到,朋友向他借贷8万元用以抵押的广本轿车,竟是一辆赃车。当车主取走轿车时,阙先生对当初的疏忽后悔不已。
  今年8月下旬,阙先生经堂弟介绍,认识了一名自称姓叶的台州三门籍男子,对方称自己有个朋友被绑架了,急需8万元赎金。对方表示可以用一辆广本轿车作为抵押,过几天就可以偿还,并许诺事后给三四千元的好处费。不久,对方就开来了一辆崭新的广本轿车,并将车辆行驶证交给了阙先生。
  两个月过去了,不知对方音讯的阙先生正为这辆抵押轿车一筹莫展时,温州警方给他打来了电话。民警告诉他,叶某因涉嫌一起诈骗案已被警方逮捕,他抵押的轿车是一辆赃车。听到这一消息,阙先生差点昏过去,因为这8万元钱是他省吃俭用节余下来的血汗钱,现叶某绳之以法,又无偿还能力,这8万元钱上那里去讨?日前,在警方的核实下,这辆轿车已归原主了。而留给阙先生的只能是莫大的痛惜!

  民警提醒
  朋友之间的大额借贷一定要慎重,尤其对当事人的抵押物品一定要核实其合法渠道。以车辆抵押的,根据我国《担保法》规定,应当到车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。本案中,阙先生如懂点法,到车管部门查询,就不会有以上的损失。(袁志琦 孙之系)